严 正 声 明

近段时间,本公司陆续接到客户投诉,在部分地区出现假冒本公司“川井”商标除湿机,严重损害了本公司的产品信誉,也是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。为此,本公司特此声明:

一、            本公司注册的“川井”商标,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,注册号:1351897。未经本公司同意任何组织和单位都不得擅自使用该商标,一经查实,必将受到法律惩处。

二、            本公司的“川井”商标由中文黑体字组成。有类似“川”和“井”其他文字组成的商标都不是本公司的产品,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三、            经用户反映和照片核对,假冒本公司的产品多数质量低下,80/日的除湿机标称160升以上,名不符实,而且做工也十分粗糙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。

四、            请用户在购买本公司产品时,仔细核对本公司产品目录,是否与本公司的目录一致。有疑问可以及时与本公司取得联系。

五、            本公司将追索假冒者的法律责任,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。

杭州川井电气有限公司

2012.10.12